履行植树义务,共建美丽山东
2017年6月13日,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根据办法规定,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、抚育管护、自然保护、认种认养、设施修建、捐资捐物、志愿服务、其他形式等8类。
造林绿化
抚育管护
自然保护
认种认养
设施修建
捐资捐物
志愿服务
其他
劳动尽责
按公民劳动实际完成量折算。
捐资尽责
捐款资金按照地方标准折算植树株数。
为促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,提高市民护绿、爱绿意识,更好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与管理,规范绿化认建认养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》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管理办法》、《青岛市绿地(林地)认建认养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,现开展青岛市古树认养项目活动。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,弘扬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推开“互联网+全民义务植树”工作,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植树造林活动。
为进一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尽快恢复林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建设,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,全面推广“互联网+全民义务植树”工作,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植树造林活动。
“熊猫谷—家庭亲情林”项目
“小珠山·我来绿化”行动总面积2.7万亩,总投资3000余万元,栽植黄栌、红栌、五角枫等彩叶植物20余玩株,迎春、连翘、杜鹃等开花植物70余万株,计划5年内完成投资。
实时捐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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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责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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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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